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建议提案

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101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7-21 11:18:02来源: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答复文号:筑文旅提复字〔2025〕48号类别:
人大代表:届次:
标题: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1015号提案的答复
主办单位:会办单位:
摘要内容:
办理答复:

民建贵阳市委:

您委提出的《关于促进贵阳市短剧产业发展的提案》收悉。感谢委对我市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和移动设备的广泛普及,微短剧作为一种新兴影视形式,在贵阳市也逐渐受到关注和欢迎。贵阳市作为贵州省的省会城市,拥有较为完善的文化产业基础和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为微短剧的创作提供了良好的土壤。近年来,贵阳市微短剧市场规模持续扩大,用户数量不断增长。然而,贵阳市短剧产业由于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原因起步较晚,在发展进程中仍面临诸多挑战。为促进贵阳市微短剧的发展,我们将从政策、资金、人才、宣传等方面做出努力。

一、强化政策支持。充分利用好贵州省政府出台的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国(贵州)大视听算力产业园建设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黔府发〔2024〕14号)和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中国(贵州)大视听融合发展产业园建设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筑府发[2025]7号),以及贵州省广电局、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跟着微短剧去旅行”主题创作活动的通知》(黔广电发〔2024〕1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将有条件拍摄微短剧的企业引入小兰山数字文化产业生态村落(位于观山湖区观白融合先导区近郊农业发展带)和中国(贵州)大视听算力产业园(位于双龙航空港经济区),鼓励和支持贵阳市的影视制作公司、广告公司、文化传播公司等相关企业入驻两个产业基地,参与网络微短剧的创作和制作,对入住的微短剧创作主体享受上述文件规定的有关扶持政策。同时积极与省广播电视局汇报对接,建立快速审核备案通道。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下发的《关于微短剧备案最新工作提示》,自2024年6月1日起,微短剧将施行分类分层审核,投资额度在100万元以上的“重点微短剧”由广电总局审核,30万元到100万元之间的“普通微短剧”由省级广电部门审核,30万元以下的“其他微短剧”由播出或为其引流、推送的网络视听平台履行平台内容管理的职责,市文旅局做好沟通协调服务,引导好微短剧的创作和发展,并参照省外微短剧发展较好的城市(如西安、杭州等),结合贵阳市实际,在条件成熟时出台支持微短剧发展的具体政策和资金扶持等相关政策措施。

二、强化资金扶持。积极与市财政、市金融办、市大数据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在未具体出台资金扶持政策前提下,可探索充分利用贵阳市城市生态发展基金、贵阳市数字经济发展基金、贵州省文化产业发展基金、贵州贵银双龙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基金等,按照市场化原则,设立符合贵阳市微短剧发展投向的子基金,为微短剧的发展提供一定的资金扶持保障。

三、强化人才培养与引进。一是加强政策支持。不断优化完善政策措施,将导演、编导、演员、影视策划、设计总监、后期制作等影视业相关人才纳入《贵阳贵安重点产业人才需求目录》,影视企业引进符合条件的人才,可按政策申报引才薪酬补贴、新引进人才安家费、猎头引才补贴等人才奖补,大力推动影视产业人才聚集,支持贵阳贵安影视产业发展。二是拓宽引才渠道。积极搭建引才聚才平台,多措并举,通过活动引才、赴外引才、校园招聘、直播带岗等各类招才引智活动,大力推动“微短剧”等影视产业领域人才聚集。三是加大与高校和职业院校合作力度。充分调研和论证,对微短剧急需的人才,如导演、编导、演员、影视策划、设计总监、剪辑、录音、摄像等专业人才加大培养培训力度,为微短剧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四、强化宣传推介与交流合作。打造微短剧播出平台,拓宽贵阳微短剧上线播出渠道。鼓励贵阳市融媒体中心、贵阳市文化产业集团、各区(市、县)融媒体中心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开设微短剧剧场和视频点播专区,鼓励各级广播电视媒体开设微短剧剧场,推动大屏小屏相互赋能、长短视频相互协同。同时,支持打造微短剧播出平台、小程序等,建立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微短剧传播矩阵,积极探索与抖音、快手、小红书、爱奇艺等知名传播平台合作,将贵州贵阳微短剧在平台展播,形成较强的传播矩阵。我们将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等有关部门实时跟进贵阳市微短剧产业的发展进程,结合实际情况,对贵阳微短剧产业进行宣传和推广。通过微短剧传播贵阳美食、贵阳文化、避暑旅游、旅居生活等特色,通过动态报道、跟踪报道、深度报道、短视频等形式,提高贵阳微短剧产业的知名度、吸引力和影响力,不断助推爽爽贵阳城市宣传。

五、积极探索,组建微短剧行业协会。加强与省广播电视局协调对接,借鉴其他省、市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认真谋划,积极筹备组建好微短剧产业协会,为加强微短剧行业自律和规范、行业标准制定、版权保护、优秀作品推广、创作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助推微短剧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7月21日

上一篇: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100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下一篇: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2064号党派提案的答复